律师: 酒瓶属于消费者
南京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敏认为,顾客在饭店里消费的酒水与在商场、超市购买的酒水性质一样,酒瓶的所有权理所当然属于消费者。消费者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占有、使用和处置,酒店不得干涉,更不得阻止消费者将其带走。不过,顾客埋单后不带走的空瓶,可视为遗弃物,饭店可以自行处理。而对于消费者用空瓶折抵消费金额的要求,酒店也是有权拒绝的,因为这样做等于是强行要求酒店回收空瓶。
餐饮协会: 退瓶费应属饭店所有
南京市餐饮协会秘书长宋佳玲说,这种事情她还是第一次听说,因为酒瓶归饭店所有一直是餐饮行业的“潜规则”,从来没有顾客对此事提出异议。
“通常白酒的空瓶是不能退钱的,顾客消费后难道会将白酒瓶带走吗?”宋佳玲说,顾客到饭店享受的是综合服务,虽然从表面上看,消费者购买的东西都归其所有,甚至包括用餐后剩余的垃圾,但饭店服务员事后要帮助洗刷酒杯,处理垃圾、空瓶。这些对顾客来说都是免费服务,退瓶费理应算是给饭店的一点补偿。
批发商: 空瓶处理双方可事先约定
某啤酒销售中心负责人说,他们批发到饭店的啤酒,空瓶回收率都在99%以上。他估算,尽管百威、三德利等啤酒厂家并不回收酒瓶,酒瓶只能按废品收购,价格在每个0.2元左右,但金陵干、莱克、雪花等啤酒厂家回收酒瓶,收购价在每个0.5元左右,这样每天产生的退瓶费至少有七八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