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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8月9日专电(记者姚玉洁) 淮扬菜之乡扬州市的200多家饭店日前表示,为了扭转因成本上升、恶性竞争导致的经营困局,打算集体收取“开瓶费”。此言一出,舆论哗然,消费者纷纷指责其为二次收费的“霸王条款”。记者调查发现,“开瓶费”之争暴露出餐饮行业 不愿放弃酒水经营的暴利,我国法律目前在此类“行规”面前存在不少空白,应该尽快予以规范。
“抱团”取暖:逾200家饭店要收“开瓶费”
近日,扬州市广陵区工商联合会召开“扬州餐饮业经营管理研讨会”,与会的扬州市30多位大、中、小型饭(酒)店负责人忽然偏离主题,纷纷发出倡议,呼吁扬州所有餐饮企业“抱团”收取酒水服务费,以应对激烈竞争、实现行业自救。初步统计,扬州市已有200多家酒店准备加入收取酒水服务费的行列。
扬州是淮扬菜系的主要发源地,餐饮业发达,全市共有各类餐饮企业2000多家。“现在的饭店酒店已经从10年前的‘暴利时代’进入‘微利时代’,很多城市已开始征收酒水服务费,也就是‘开瓶费’,我觉得我们扬州也应该征收。”一位饭店负责人说。
蓝天大厦总经理吴雷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店家有权自主选择经营模式。消费者自带酒水到饭店,不可能自斟自饮,酒店为他们提供了酒具、优雅的环境和完善的服务,这些都是价值所在。酒水和食物是饭店常规利润来源,如果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并不收取服务费,明天消费者就可能自带饭菜到饭店就餐,饭店怎么盈利?
扬州海伦大酒店负责人郑吉也赞同收“开瓶费”。她说:“现在餐饮业竞争激烈,菜肴价格都比较低,可是水、电、煤气价格都在涨,菜价肉价也在涨,服务人员流失非常严重。适度征收一点‘开瓶费’,增加服务人员收入,可以提高他们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