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项变更与合同解除”中,合同里明确一方需变更主要订餐事项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限提前告知对方,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达成变更协议,否则要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比如预订10桌,实际只用了8桌,富余的两桌饭菜如何处理?合同中也给双方预留了约定解决方案的地方。一方于用餐前解除合同的,也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限提前告知对方,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取消“不给发票可拒付款”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用餐消费者在付款时有权要求酒店提供正规的发票,否则有权拒绝付款”条款在正式文本中消失。
“鉴于国家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完善法规、强化经营者开具发票的法律责任,因此合同文本中没有涉及发票的有关内容。”
主要适用于特殊订餐
订餐服务合同主要适用于婚宴、年夜饭和商务会餐等较为特殊的订餐活动。“订餐人对用餐时间和场地往往有特殊要求,需要提前到饭店办理场地预订、定金支付和菜单确定等有关手续。”相关人士解释说,因此订餐人与餐饮经营者有必要就这些内容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进行事先约定,以避免在用餐过程中发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