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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出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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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石家庄9月9日专电(记者王民)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石家庄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具体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预案》要求,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检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工商、商务、卫生等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及时作出预警。《预案》指出,遇到食品安全事故时,将分四级进行应急响应,并启动相应预案。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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