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回放】
三次延期的“禁鲜令”最终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2004年5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国家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指导其具体实施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规定只有未经过加工及加热处理才能称为“鲜奶”。按此定义,经巴氏杀菌处理的巴氏杀菌乳不能称为鲜奶。这一规定遭到以生产巴氏奶为主的光明、三元等企业的反对,理由是如果不能标注“鲜”,就抹杀了巴氏奶和常温奶的主要区别。
专家说法
禁鲜令自然失效
北京中乳精华经济研究中心的乳业专家陈渝认为,《通知》的实质含义是:在多方利益的博弈之下,最终禁鲜令被取消。陈渝认为,新的举措出台后,“厂家用进口奶粉制造还原奶的情况会减少,另外则为奶农鲜奶的销售提供了更多保障,也给生产巴氏奶的众多中小乳企提供了生存空间。”陈渝强调说:“虽然国家的政策是在扶持巴氏奶的发展,但是最终的效果要看市场的选择。”(北京晨报 记者 杜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