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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霸王条款多 《餐企经营规范》应落实

作者: 时间:12-12 收藏 我要投稿 点击:17 打印

采访中,也有店家表示,现在餐饮行业竞争激烈,物料成本又纷纷涨价,餐饮的赢利是非常微薄的,而其中酒水的利润算是比较大的,有些餐厅就指望靠卖酒水赚点钱,禁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其实是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专家:“禁带酒水”没有法律依据

据悉,本月起正式实施的国内首个针对餐饮行业的规范文件——《餐饮企业经营规范》虽未明确对餐馆在开瓶费、服务费、包间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上作出规定,但指出“餐饮企业须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应当符合与消费者的约定,并且应向消费者出具合法凭证”。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汕头市消费者委员会,据谢秘书长介绍:餐厅酒楼等餐饮店要求顾客“禁止自带酒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店家有权维护自身利益,但应以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前提。

有法律专家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由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禁止自带酒水”是变相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记者 傅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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