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一些餐馆“谢绝自带酒水”有所抬头,究竟“谢绝自带酒水”是否合理?这引起了企业、消费者、消协、饮食协会等几方争论不休。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一些餐馆与消费者协商用开瓶费的方式解决,又引起一轮新的争论。
记者调查
中档饭馆自带酒水收开瓶费
日前,记者走访了京城高、中、低档的餐馆,发现在不同饭馆中“谢绝自带酒水”的情况有所不同。
像高档餐馆,一般主要应付商务宴请,公司花钱,或是老板买单,所以往往不会有食客主动提出自带酒水的要求,所以基本上高档餐馆不会在这个问题上与消费者产生矛盾。
情况最为突出的是中档饭馆,在走访中,记者向服务员提出是否可以自带酒水,九成餐馆表示拒绝,其中一家老北京口味的饭馆就明确在菜单末页上标注:自带酒水要收取20%的开瓶费,也就是说如果食客带了一瓶市面售价在100元的白酒,而饭馆内菜单同品种酒、同档次的酒的价格在200元,那么食客要为这瓶自带酒水付餐厅该酒标价的20%(40元)的开瓶费。
此外,低档餐馆因为酒水单上的价格与市面差异不大,所以被拒的情况也不多。
消费者声音
开瓶费也会导致就餐不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