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03-21 点击:14
“开瓶费”官司刚刚平息,一纸讨要“包间费”的诉状又递到了法院。今年30岁的刘先生和朋友在麻辣诱惑酒楼包间就餐后,因未达到600元的消费标准,被酒楼收取了80元的包间费。刘先生认为该收费不合理,将酒楼告上法院,要求返还这笔钱。据悉,北京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消费者 “较真”包间费
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15日,他与朋友一同到北京麻辣诱惑酒楼有限公司大钟寺店就餐。在包间用餐过程中,因不满服务员的服务,之间还与服务员发生了点儿摩擦。用餐结束后,他在结账时才被服务员告知,包间设有600元的最低消费。他们吃了500多元,服务员要求他们消费到600元,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大包间使用费80元。
“他要是当初态度好一点,我就不跟他较真儿了,买瓶饮料钱可能就够了。”刘先生说,由于不满服务员的态度,他在服务员收取了80元的包间费后,要求服务员在注有包间费一项的小票上盖上了公章。
刘先生认为,餐饮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包间进行消费不仅是消费者接受就餐服务的前提,同时也应当是经营者的配套义务和附随义务。消费者使用包间的费用已经作为经营成本的一部分被经营者计入菜肴的价格之内,因此经营者再向消费者收取包间费的行为属于向消费者转嫁经营成本和附随义务的行为,该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餐厅难越包间消费“门槛”
昨天,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拨打了麻辣诱惑大钟寺店的服务电话,询问是否有包间费或最低消费的规定。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包间用餐要收取80元的包间费,但如果消费满600元,则可以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