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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24日专电(记者张丽娜、宗巍)自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食品安全法草案成了百姓热议的话题。
在呼和浩特市十三中工作的张云凤说,她比较关注食品安全标准问题,现在国家颁布了很多食 品安全标准,如果食品都能达到标准,老百姓也就吃得放心了。
张云凤的爱人李军则比较关注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问题。他说,草案中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的普及工作,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其实很多人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欠缺,如果能多宣传,我们多懂一些,也就少一些危害。”
对此,东北师范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刘军说,“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提到‘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的公益宣传’,表明了新闻媒体在帮助广大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方面的重要作用,如果能够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媒体的作用及其报道的相关食品安全问题的程度和范围,那样效果就会更好,能够避免某些媒体的过度夸大宣传对消费者造成的不良影响。”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的张海清认为,媒体应当肩负起社会责任,不能为一些食品做虚假广告。草案中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不能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诊断功能。“这个规定很好,社会上的保健食品让人眼花缭乱,一不小心就上当,确实该用法律来威慑一下了。”张海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