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段时期,江西永修县对酒类商品实行一项所谓“贴标管理”的办法。市场上所有的酒类商品,都必须贴上由当地商贸局印制的标签,才被允许在当地销售。每一张标签,商贸局要收取0.08元至0.4元不等的费用。如果发现没有贴标的酒类商品上市,经营者将受到没收、罚款的处罚,甚至被取消酒类商品的经营资格。此规定一 出,立即受到了当地民众的强烈质疑。(《中国青年报》7月30日报道)
永修县商贸局的贴标管理办法,很有点像旧时候山大王收取买路钱的做法,既没有任何根据,也不需要理由,更不符合逻辑,之所以要向你收钱,仅仅因为“某某在此”、这块地盘归我管。倘若是在法律之外的飞地,这种以权力渔利的做法或许行得通,但是,在一个强调依法行政的年代里,永修县商贸局是怎么想出这样的发财妙招呢?让人很难想得通。
给每一瓶酒贴上标签,然后收取“过路费”,看上去是一种行政管理性的收费,但其实质却是单行征税。当然,在我们国家,一个地方行政部门要想对某类商品专门课税是非常困难的,但行政收费就不一样了。很长一段时期以来,行政收费门槛之低、状况之乱是有目共睹的。只要出台一纸红头文件,就能向平民百姓坐收滚滚红利,这样的做法已经成为某些地方、某些部门的套路。永修县商贸局的贴标管理显然走的就是这条捷径:通过自我授权的方式,让行政乱收费变得“有章可循”,再利用手中的管理和执法权力,对那些不守“规矩”的商家施加惩罚。如此一来,永修县商贸局自然就可以坐拥金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