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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推8项治蟹令卖“大闸蟹”须标示产地

作者: 时间:09-10 收藏 我要投稿 点击:17 打印

包括京深、新发地、岳各庄三大市场

昨天(9日),丰台区工商分局在全区水产品市场推行8项“治蟹令”,水产品市场销售大闸蟹的摊位须设立公示牌,公示产品产地、品牌,明码标价。

据丰台工商分局副局长李云鸿介绍,中秋节前,京深、新发地、岳各庄三大批发市场,大闸蟹的成交量约有5万公斤/日,占有相当大的市场份额。丰台工商在三大批发市场推行8项“治蟹令”。

首先要求批发市场到产地实地考察,并与大闸蟹产地经营实体签订场地挂钩协议;批发经营户应取得所销售大闸蟹产地经营实体的授权;应有产地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实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市场内划定专门区域进行大闸蟹交易;市场在醒目位置设立大闸蟹区域导购图和提示栏,公示各产地大闸蟹所在摊位号,提示经营者和消费者有关注意事项;销售大闸蟹摊位要设立公示牌,公示产品产地、品牌,明码标价;销售大闸蟹应主动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信誉单。(蔺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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